loveflower 2007-1-22 08:05
大话春秋之 问鼎中原
<p><strong><font size="6">大话春秋之 问鼎中原1 (B.C.607—B.C.590)</font></strong></p><p>公元前七世纪下叶,重耳死后,子孙晋灵公、晋成公、晋景公年间,晋国霸业中衰。那么,这个中衰时期,春秋的霸主又是谁呢。让我们把目光投向南方江汉流域。<br/> 公元前613年(晋灵公九年),江汉流域的楚庄王芈侣,以声色冶游的方式登上了爸爸传给他的宝座。作为楚穆王(商臣)的儿子,楚成王的孙子,楚庄王不但没有新官上任三把火,反倒装了三年孙子。权臣“斗越椒”,斗越椒包揽了楚国的内政外务。<br/> 楚成王时年九岁,虽然号称大王,仍然不过是一些元老贵族手里的牌。他的贵族叔叔“令尹子元”,把持着朝政,九岁的小孩楚成王拿他一点办法没有<br/> 按理说,楚国一直强化王权,推行县制,抑制分封,并用“覆军杀将”这样的苛法控制担任朝臣的各卿大夫家族,不应该出现权臣“斗越椒”压盖楚庄王的后果啊。是的,楚国相对北方诸侯来讲,君权算是强的。但一个国君不可能管理好诺大的楚国,楚王必须借助自己的副手,也就是令尹来管理国家。令尹相当于后来皇权社会的宰相。宰相是很容易分掉皇帝的大权,后来的皇权社会摸索了很久,皇帝们才搞出了制约宰相的一系列办法,譬如不许同一家族世袭宰相,用建官牵制宰相。但是,楚国的十一位历任令尹中,有八个,都是来自同一个家族的,这个家族名叫“若敖家族”。这就使得若敖家族成为堪于楚王族分庭抗礼的望族。<br/> 从最早的猛将屈瑕,到后来的令尹子文,以及令尹子玉,现任令尹“斗越椒”,都是若敖家族的。可以说楚国的江山,有一半是若敖氏打下来的。若敖家族为楚国的缔造和扩张,立过恢弘的功勋。历代楚王也很宠爱他们,把大块的新占区赐给他们。于是若敖家族不但封邑广大,还自有军队(子玉就曾拉着自己的家族部队上了城濮之战战场)。发展到了楚庄王继位初期,若敖家族已经兵强马壮,不服管教。<br/> 相比之下,楚王族却在衰弱。有一次若敖家族和另外两个家族拉起枪杆子互相打,可怜的小楚庄王只够资格做旁观者,甚至一度被若敖氏绑架,像小鸡那样被劫持出城,等到若敖家族战胜另两家族之后,才得以归位。可怜的小楚庄王虽然名为大王,实为傀儡,弄不好就会被若敖家族的人把他废掉。<br/> 于是,楚庄王上台后的主要职责,就剩负责喝酒和听音乐了。他不听国政,日夜作乐,花了三年的时间,坐在钟鼓齐鸣、竽瑟狂作的宫殿上,搂着进口的外国美女,欣赏各种乐器纷然杂奏,一片轰鸣,非常过瘾。他晕乎乎地痛饮着美酒说:“寡人过得好爽啊!有谁敢进谏者,死无赦!”<br/> 可是大臣们忍不住还是想劝劝他。伍举——即伍子胥的爷爷,跑到殿上说:“我看见有只鸟,停于高阜,三年不鸣。这鸟怎么这么奇怪啊,占着树枝儿不拉屎!”<br/> 楚庄王左抱郑姬,右抱越女,从钟鼓间探出脑袋,回答说:“这个鸟的情况我知道。此鸟三年不飞,一飞冲天;三年不鸣,一鸣惊人!”伍举磕了个头:“大王英明!”,高高兴兴下去了。<br/> 然而楚庄王照喝无误。<br/> 这就是成语“一鸣惊人”的出处,还被不识字的小燕子还珠格格念做“一鸟骂人”。<br/> 精神分析鼻祖弗洛伊德大师认为,男人们做事的动机除了性冲动,就是“渴望伟大”了。伍举的话正从伟大入手,激励楚庄王。楚庄王也渴望伟大,但他另有苦衷。他上台日浅,年纪又轻,力量又孤,面对国内实力派的若敖家族根本不敢作声。若敖家族武力如日中天,跺一跺脚,楚国就要乱颤。可怜的小楚只能躲在酒杯中,像小鸡躲在蛋壳里,靠酒精和美女麻醉自己,像那个歌唱得那样“总是弱不禁风一幅孬种的样子”。但是,喝酒归喝酒,听音乐归听音乐,小楚两眼雪亮,心知肚明,偷偷寻找心腹人。<br/> 他打猎的时候,看到有人刺了虎豹,就说:“吾以是知其勇也”,看到有人把猎物均分,就说:“吾知其仁也。”三年的末期,又有人瞪着血红的眼珠子冒死进谏,逼楚庄王振作起来。这位王才犹犹豫豫地答应试一试了。<br/> 然而这个倒霉的家伙刚要发奋图强,楚国却发生了大饥荒。戎族乘机攻击其西南境,贯穿楚国纵深,一直扎到湖北北部的房县。另一部戎族则攻打楚东南边境,进逼阳丘,侵入湖北枝江。同时,麋国人与百濮人也抢占枝江一带,紧逼一百公里以外的郢都。庸国人又在湖北西北的竹山揭竿而起。楚国四境皆警,蛮族合聚闹腾,形势非常严峻。楚国北方靠近“巴尔干”的申、息两县,北门都不敢打开,生怕中原诸侯乘机破楚。<br/> 这些制造混乱的戎族、百濮什么的,在楚国人眼里,是更落后的“群蛮”,由于楚国的强大而被压制在西南一隅(后称西南夷)。楚庄王很好地利用了这些个西南夷兴风作浪的时机,他以抵御外敌为名接触兵权,像现在的小布什那样,压制住国内的矛盾和各家族势力的不同声音,获得战时的独裁。一般来讲,有外敌入侵的时候,国人和各方面势力,都会更迁就国君,倾向赋予国君更大的权限。<br/> 楚庄王说服了逃跑派,首先攻击庸国人,与庸兵接战七次,次次都假意败走。庸人骄傲,孤军冒进。楚庄王分两队夹击,在秦国人和巴人的配合下灭掉庸国。其他各地的戎族和百濮帮闲叛乱份子,见势不好,一哄而散。<br/>通过这次用兵,楚庄王抓到了一些军权,可以同嚣张的若敖家族分庭抗礼了。回到国都的楚庄王从戎车上跳下,明显地比以前晒黑了。这个曾经躲在蛋壳里的小鸡,他伸了一个懒腰,对着天空喊道:“哈哈——我要打鸣啦兮!”<br/> <font color="#e6e6dd"> www.6park.com</font>
</p><p><br/> 于是楚庄王进行快刀斩乱麻的一番改革,对阴云密布的楚国天空进行大清洗,诛杀一百多人,任用一百多人,遍布朝野上下的豪族悍将都换成了乖乖虎——把他讨厌的人,都换成了他喜欢的人。<br/> 楚庄王喜欢了,若敖氏却不喜欢了。若敖氏家族的掌门人——令尹“斗越椒”见势不妙,也猛烈反击,刺杀了楚庄王任命的重臣“蒍贾”(是孙叔敖的爹)。但是,这并没有吓倒楚庄王,他继续毫不留情地翦除若敖家族势力。<br/> 斗越椒自觉境遇可危。先人的伟大与庄王的猜疑,终于使他迈出了挺而走险的一步,公开叛乱,带领彪悍的若敖氏武装,进攻与之不共戴天的年轻楚庄王。<br/> 鉴于若敖氏的家族部队都是精锐,久经沙场,声势浩大,楚庄王被迫采取妥协的办法,说把我王族里面几个有面子的人,送到你们若敖家族当人质,咱们两下罢手,好吗?<br/> 但斗越椒冷笑着拒绝了。斗越椒即使不是个骄狂已极的人,也不会到这时候再和谈了,和谈就不怕秋后算帐吗?还是打吧。让机关枪和大炮去辩论吧。楚庄王遂与叛乱的令尹“斗越椒”军展开激战。<br/> 楚庄王的战车上,载着战鼓,他立于鼓旁,亲自举棰,擂动战鼓。斗越椒从正前方,向着楚庄王连射两枚重箭,疾劲有力。第一只箭穿过楚庄王的两匹辕马的马耳正中间,疾行划过跪坐的驾驶员头顶,透破鼓架,铛地一声凿在战鼓后边的铜钲上,激溅起的火花,都抱在击鼓的楚庄王的胸前。第二枝箭随后跟到,经过马头车辕,直奔楚庄王面门,紧贴着他的脑顶,穿破头顶伞盖的中心骨架,使伞盖“咯喳”一声像一个大人头,歪栽下来,盖住楚庄王。保镖们大为惊恐,两边士卒变色,楚庄王左右战车开始后退,总体阵形波动,眼看就要演成溃败。<br/> 楚庄王爬出盖子,擦着脖子上的冷汗,检查自己的脑袋还在之后,急中生智,大喊:“先君楚文王攻灭息国的时候,曾经得到三支利箭,斗越椒偷走两支,现在全射完啦,大家不要害怕。重新给我上兮——”<br/> 王军听见楚庄王还活着,而且敌人的核武器已经用完了,阵脚方才略微稳定。楚庄王猛擂战鼓,王军奋勇进击,终于杀溃叛军。<br/> 这都是史书上的真实记载,斗越椒发出的那两枚超级重箭,铛地一声把铜钲敲起多高,那铜钲的回响,透过史书,仍然萦绕在二千四百年后我们的耳边。<br/>斗越椒战败,他的一家老小及旁门亲戚全被灭了族。也就是说,整个若敖氏家族被灭了。这一积累了几百年的庞大家族,绝户了。若敖氏的先人们在天上流浪,没了后人从地面上祭祀之,就都成了饿鬼。“若敖之鬼”这个词就是打这来的。专指没有后代的老光棍的意思。可以这样造句:中国再照这样破坏环境下去,子孙们早晚得死光光,我们都得成为若敖之鬼。<br/> 关于这段平叛战斗,明朝的话本小说里另有一番描绘,除了“催马来战,敌将通名”的那一套并不符合春秋车战的评书打法以外,话本艺人还让楚庄王手下的小将养由基,和斗越椒,进行了单挑,隔河比试箭法。<br/> 单挑,即一员大将单对一员大将,是《三国演义》里那种“阵上鏖战貔貅将,阵下摇旗鸦雀兵”的打法,而不是在中军指挥全场。古代战争即使真有单挑,也屈指可数,关羽万敌丛中取颜良首级,算是有史可稽的单挑,其他我就不知道了。<br/> 按话本艺人的安排,养由基和斗越椒约定,隔河互相对射三箭,“躲的不是好汉”。<br/> 斗越椒第一箭射过去,养由基用弓轻轻一拨,那支箭掉在河里。接着第二支箭又来,养由基身子一蹲,箭从头顶擦过去。斗越椒嚷:“不许蹲,不许蹲!”养由基说:“好!这回我就不蹲。”说完第三枝箭就来,养由基不慌不忙,用评书里常见的那种套路,张嘴一口咬住来箭,取出来搭在弦上,嘣地一声射回去,正中斗越椒的脑门子。<br/> 春秋第一神射手养由基由此一箭定乾坤,换取了“养一箭”的外号。<br/> <br/> 养由基的箭法据说感天动地,连动物界都知道。传说楚国曾有一个白色的神猿,楚国善射的人没有一个能射中它。楚庄王就请养由基去射,没等射呢,老猿先就哭了——它都知道小养射技如神。果然一箭出去,白猿应声坠落。<br/> 另据《吕氏春秋》说,养由基也曾射过石头,箭羽没入石中,简直难以置信。李广射石头的故事,估计是司马迁或者当时李广的fans们根据《吕氏春秋》此事而抄袭捏造的。 <!--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br/></p>
loveflower 2007-1-22 08:07
<center><font size="6"><b>大话春秋之 问鼎中原2</b></font></center><p>公元前606年,楚庄王看见国内初定,就驱师北向1200里,远征陆浑戎人(距洛阳不到一百公里,在嵩山少林寺那一带,现有陆浑水库)。楚庄王把陆浑戎人压成齑粉以后,大兵直接威胁洛阳。<br/> 年轻人的好奇心使楚庄王很想摸摸老周天子那摸不得的屁股,何况自己的胜利之师离洛阳已是那么近了,简直扒上墙头就可以看见老周在屋子里哆嗦。于是,楚庄王把队伍开拔过洛河,到洛阳近郊,检阅三军,展示自己的肱二头肌。<br/>周定王慌了——这时的周天子没钱没兵没权,地位已经降得跟联合国秘书长差不多了,他派大夫王孙满出去看看。王孙满就是21年前崤战时候,从门缝里观秦兵,判断秦兵“无礼而脱,必败”的那个聪明孩子。现已长大成人。伶牙俐齿的王孙满来到楚庄王军里。<br/> 楚庄王问:“我知道大禹从前铸了九鼎,三代相传,是你们洛阳城里的镇国之宝。我们楚国也有鼎兮,但不知你们的鼎兮有多大,有多重?”<br/> 好哇,这蛮小子不知天高地厚,居然敢询问鼎之轻重大小,说白了就是窥伺国器,野心不可告人,大逆不道。但是楚庄王心想,齐桓公早死了,宋襄公早死了,晋文公早死了,秦穆公也死了,四大霸主都死了,多么好的时机,天下还有谁堪与我争锋。楚庄王此时取天下如同拾起一只草芥,鼎有什么不可以问的?<br/> 但王孙满回答说:“我们大周朝所看中的,是德行,而不是鼎。从前,大禹的夏朝很有德,于是诸侯进贡青铜,铸成九鼎,象征九州,上面有鬼神风物,保佑子民不受魑魅魍魉的迫害。夏朝末年,夏桀昏庸,失去了德,于是鼎迁到商人手里,保佑了商朝六百年宗祀。商纣暴虐,鼎迁于我大周。周成王占卜得知,上天保佑我们要传三十代周王,七百年基业。现在周德虽衰,但天命未改。鼎之轻重,你们是不可以问的。”一席绵中带刺的话,把楚庄王说得自讨没趣。<br/> 实际上,这尊贵无比的九鼎,国宝中的国宝,四个世纪后,在被称为“羞愧之王”的周赧王手里,被陆续变卖。他是为了维持穷困的政府,不得不向商人借债(成语“债台高筑”就是说这位王呢——他被逼急了,就逃到台子上躲债)。据说他悄悄把九鼎熔化,改铸做成铜钱还商人的债。等大周朝被秦王灭掉时,九鼎已卖了个净光。<br/> 这就是楚庄王“饮马黄河、问鼎洛水”的故事。作为长江流域的人,能饮马黄河,也是很了不起的。大约相当于成吉思汗打到莱茵河边上去饮马吧。<br/> 楚庄王问完鼎之后,带着自己的悍兵强将,押着陆浑俘虏以及成串的耳朵,在中原碧树青青的美好原野上,回奔自己统治的疆土广大的楚国。<br/> 一路上,楚庄王还在想着问鼎受挫的事。他心里悻悻地说:“哼,你们的九鼎有什么了不起,我们大楚国的长戟,折下戟的小枝,合熔起来,也够铸成你那九鼎兮。”<br/> <br/> 附注:楚庄王提到的长戟,是春秋最流行也最具杀伤力的青铜兵器。它是矛和戈的杂交产物。春秋时候的矛,长度接近3米,到战国时代更达到4米。矛头的样子,大家都知道,类似体育课上的标枪。如果在矛头的基部,再横铸出一枝去,那就是戟了,呈“卜”字形,具有勾啄与直刺两种功能,其实是合并了矛和戈的两种功能(戈的样子是象一把镰刀,可以啄你的脑袋,矛是扎你的肚子。哈哈,对不起,不扎)。楚庄王说要铸鼎,就是利用这些戟的横枝(小枝)。<br/> 总之,戟是戈矛联装的兵器,既可以冲刺,又可以勾杀,是当时最厉害的家伙。战车兵的戟长,步兵的戟短。戟一直是车战的主要武器。骑兵兴起后,青铜戟又成为步骑兵的利器。河北省藁城出土物中,有一件戈和矛联装在一个木柄上的长兵器,是最古老的戟,那其实是简单地把戈和矛捆绑在一起的玩意儿。西周以后才出现了整体铸造的戟,有些戟甚至还在长柄上横着联装了两件或三件戈头,等于是一个矛尖,横着自上往下有三个横枝,横枝可以啄,可以钩,比如去钩人柔软的脖子。<br/> 战国末年,随着冶铁技术的不断发展,铁戟诞生了。由于铁的质地比青铜坚韧,铸成的戟刺尖锐细长,也更好看,逐渐取代了青铜戟。西汉时,戟已成为军队主要装备。曹操帐下第一勇将典韦,就是使用一双短戟,重八十斤,叫做手戟,可用于投掷。吕布也是用戟,辕门射戟的故事,就是吕布把他的方天画戟插在营门,跟袁术的部将打赌,一箭射去,正中戟的小枝(即旁侧的横枝)。于是解了袁术的围兵。<br/> 随着盔甲质量的提高和劈砍类武器的流行,戟最后慢慢不时兴了。戟后来的命运,是做成木头的,样子也花哨,举着,当宫廷和军队的仪仗了,欧洲也是这样。<br/> 但是,如今美国人的警棍仍是戟形的,而且用途多样。曾经有过一位警察巡逻时候,用警棍伸到饼店的橱窗里面,拿警棍上横生的小枝,挑出一个多纳圈(Donut)来吃——那个戟枝正好可以穿进多纳圈的中心洞子。不料这事被饼店的摄相机录下来了,这警察为偷一个饼而丢了饭碗。<br/> 最近看新浪新闻,河北定州发生村民遭二百暴徒袭击的事,四人致死。暴徒还“自制了一种长短不等的钢管,一端磨尖,管侧焊有镰刀”云云——这,不就是戟吗,今人跟古人一也。哈哈。 <!--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p>
loveflower 2007-1-22 08:09
<p><strong><font size="6">大话春秋之 问鼎中原3</font></strong></p><p></p><p>商代和周代的人比现在惨,那时候一天只吃两顿饭。大约在早上7点到9点中间吃一顿丰盛的早餐,叫大食。下午3点至5点吃简单的午餐,叫小食。此后,太阳下山就睡觉了,跟现在的农村一样(当然,现在的农村也不这样了,晚上还要搓麻呢)。总之当时没有晚餐。这主要是因为当时灯不多,没法晚上吃饭。硬去晚上摸黑吃饭,很难受,是瞎吃。<br/> 出考古上看,到了春秋末年,油灯的灯具才开始多起来。春秋末年,铁器的使用,提高了生产效率,人们晚上也有活干了——技术进步反倒使人更加忙碌了。因为晚上要工作,所以点灯就频繁了,而且干活需要体力,也就要吃晚饭了。每天吃到三餐了。<br/> 但是楚庄王是在春秋中期,晚餐还不普遍,喝酒也是白天喝,夜里不喝,这主要是由于商纣王喝酒而亡国,所以大圣人周公发布禁酒令,喝酒不许乘夜。<br/> 楚庄王灭掉了若敖氏,又问鼎了中原,非常高兴,于是大摆庆功酒,庆祝自己开始打鸣。那时的酒主要是黍子酿造的,因为没有蒸馏技术,所以酒精度数也不高,还容易变酸,一次必须使劲喝(否则剩下的就都浪费了),直到喝得酩酊大醉。<br/> 楚庄王因此要求大家使劲喝,敞开了喝,往醉里喝。君臣们一直喝到点灯时分,天都黑了。<br/> 当时的灯,虽然没有电,但外形满漂亮的。灯油都是植物油,味道很香,纯天然,无污染,“兰膏明烛”一词说明灯油中还有香料呢,清香如兰,十分养鼻。在灯火摇曳时刻,众人闻着灯油香以及酒香,个个喝得肚子爆炸,酩酊大醉。(古人也有古人的快乐啊。)<br/> 楚庄王大乐,为了表示对臣属们的感激,他专门请出礼仪小姐——自己的小妾许姬,亲手为大夫们把盏。<br/> “哇塞,更好了!Welcome!”<br/> 只见这个许姬,五官秀美,身材苗条,肌如凝脂,腰似春柳,是楚后宫里第一美人。晚宴的烛光,把本来就令人消魂的许姬照得更加妩媚。斟酒的她来回穿梭于烛光暗影之中,恍若仙女下凡。红酥手,黄藤酒,许姬的纤纤细手,许姬的淡淡体香,几乎令人不能把持。<br/> 突然刮起一阵大风——秋天傍晚的风啊,难道也这么多情!——把宴会上的烛火全部吹灭了。哇,可得着机会了,一个饱受撩拨的醉汉在暗地里一把扯住许姬的纤纤细手。许姬却是个练家子,熟练女子防身术,一招“燕子八翻翅”,反手揪掉那人帽子上的缨络,然后轻移“凌波微步”,来到楚庄王面前报告:“报告!有人非礼臣妾!”<br/>宫人正在重新点灯,楚庄王说:“不要点,同志们,黑着灯喝酒舒坦,都不要点灯。并且,请各位把帽子上的缨络摘下来,咱们都绝了缨痛饮。”——这就是后来搬上戏台的《绝缨宴》。大伙于是黑着灯喝酒,跟现在酒吧里一样,偷快地喝酒,其乐无比!<br/> <br/> 事后,许姬出于女权主义立场,责问庄王为什么不揪出那个流氓示众,以便严肃君臣之礼,端正男女之别。<br/> 楚庄王笑着说:“按规定,喝酒不能过量,也不能没日没夜。但我让群臣可劲滥饮,出了事,不是他们的责任,是我的责任。我怎么能惩罚他们呢?怎么能伤国士之心兮?”楚庄王真是让人佩服啊,宜其霸也。庄子说:“君子不为苛察。”大约就是说楚庄王吧。用人不要求全责备、不要计较人才的小节微瑕。后来的西晋时期,建安七子中有一个人,因为该磕头的时候没磕头,仰脸偷看了一下曹丕的媳妇,结果被免职。唉,世道人心的变化真是有云泥之分啊。<br/> <br/> </p><p><br/> 而那个调戏许姬的将官,胆大包天,名叫“唐狡”——是我知道的第一个姓唐的人(姓唐的注意啦)。唐狡在后来的攻郑战役中,出效死力,所向披靡,扭转了楚军被动的战局,报效了楚庄王当初“绝缨会”饶他不死的恩遇。<br/> 比起“大耳贼”刘备摔阿斗的收买人心,楚庄王“绝缨”的这一招来的怎么样呢?我觉得庄王襟魄更出于自然。当然,刻薄的人会说,庄王再大方点,干脆把许姬给唐狡得了。</p>
loveflower 2007-1-22 08:09
<p><strong><font size="6">大话春秋之 问鼎中原4</font></strong></p><p><strong><font size="6"></font></strong></p><p>就在楚国人摘掉冠缨喝酒的那一年,同年的郑国也在吃饭。<br/> 郑国的国君刚刚继位,名字叫郑灵公。是凡叫灵公的人,都是不得好死的。这个郑灵公收到楚国人送来的一只大鳖,请他吃,为了祝贺他当政。大鳖在那时候哪里都有出产,但楚国的云梦鳖,鳖体肥大,肉味鲜美,不含激素,是送礼的好品。<br/> 有鳖自远方来,不亦乐乎?郑灵公决定跟臣子们一起开开荤,用吃一顿的方式,庆祝一下新时代的来临。<br/> 大鳖,于是乎被请进了厨房里。该怎么庖制它呢?据说,原始人,直接把肉放在火上烤。但这很容易烤焦,所以就用泥巴涂抹包裹,然后再烤,香味全留在里边,一点都不浪费——就像现代的“叫花鸡、纸包鸡”那样(二鸡的吃法很有古风)。<br/> 后来不用泥了,进化成往肉上浇油脂,以免烤糊了,又香又不糊。<br/> 但是,对于鳖这种野生动物,烤不是办法,最好是煮,营养和滋味一点都不流外人田。煮需要在鼎里进行。鼎的样子,我们都知道,就像鼎这个字本身写得那样。最早的鼎,带有支脚,下边可以容纳柴禾,等于自己既是锅又是灶。春秋以后,独立的灶台发达了,鼎的支脚就不必要了,或者支脚很短,可以把鼎直接坐在灶台上(至于灶台的样子,两千多年来没什么大变化,几乎就是现在农家还在沿用的那种)。<br/> 鼎可以煮粥、煮肉、煮菜羹、煮鳖,真是个好东西。当然鼎也可以做得更大个,搬出去给老祖宗在天之灵煮肉吃——那就成了国家神器了,鼎身雕饰上精美的龙纹、夔纹、鸟纹、象纹、饕餮纹,就是祭祀的宝鼎,也就是楚庄王在洛阳问的那个东西。<br/> 鼎在厨房里还有一个同僚,那就是架在另一台灶上的甑。甑里蒸着的是小米饭,和鼎不同的是,它底下有小孔,肚里有屉布。甑架设在盛水的容器上,水的蒸气可以透过小孔将米炊成饭。<br/> 公元前605年,郑国的御用厨房里,咕咚咕咚地,大鳖放在鼎里,愉快地煮着。旁边,是它的同僚,蒸在甑里的小米饭。这个大鳖确实不同凡鳖,它一边被煮着,一边把一种特殊的信号,散发到了郑都城里。许是接收到了这种信号,郑国公子宋的食指,突然动了几下,他根据以往经验判断,肯定要有好吃的啦。<br/> 金庸大侠在《射雕英雄传》里说,老叫花洪七公看见黄蓉炒出的人间美味,就要“食指大动”。“食指大动”一词的出典就在这里。<br/> 果然,公子宋的食指预兆准确,郑灵公邀请大家吃饭了。在盛大宴会上,臣子们登堂,围圈坐好。堂下拐角的厨房里,则坐着好几只鼎,鼎们愉快地吹着哨,里边煮着好些好吃的东西,依次有牛,有羊,当然,还有那只沸腾大鳖,都煮烂成了所谓的羹了。《仪礼》上说,“大羹须热”,意思就是说,肉羹应趁热吃。郑灵公的伙夫们七手八脚,把肉连同煮肉的鼎,用一根穿过鼎耳的杠子,从灶台上挪下来,扛上堂,预备给贵人们吃。<br/> 扛至堂上的鼎不只一个。摆了好几个鼎吃饭,这就是列鼎而食了。据说,“天子九鼎、诸侯七、卿大夫五、士三”——天子请客用九鼎,里边装的食物以牛为首,其余依次是羊、豕、鱼、腊、肠胃、肤、鲜鱼、鲜腊;诸侯国君用七鼎,只有牛、羊、豕、鱼、腊、肠胃、肤;卿大夫和士,自办宴席的时候,当然就得胃口再小点。<br/> 作为臣子,列鼎而食的时候,你不能直接伸嘴到鼎里去吃,这倒不是因为它不合礼仪,而是因为那样会烫坏舌头。郑灵公的仆人,会拿大铜勺子,一份份地把鼎里的肉羹分给大家,放在每个人面前。你高高兴兴地等着就行了。<br/> 列鼎而食同时还要奏乐。在钟鼓乐中,国君和大臣们围着堂上的一圈案子坐好,和谐的音乐和着编钟敲击,伴随着下巴有节奏的咀嚼,人生的幸福全部实现了。<br/> 每人的案子上边,还放着盛菜的笾豆,饮酒用的尊、爵,以及酱、醋、盐、蜜等蘸肉用的调料盘碟。你别光顾吃肉,还要用用这些调料、蔬菜什么的。那些蔬菜多是生的,营养没破坏。<br/> 那个时候的人有个性,吃饭直接拿手抓,跟现在的阿拉伯人差不多。吃菜和肉才用筷子,以及双齿或三齿的叉子,还有可切、可刺、可舀的匕——但吃米饭则直接用手抓。这是因为当时的主食小米饭颗粒松散,不团结,很难用筷子夹取。我国周代青铜鼎上的“飨”字(念“响”),样子就是两个人相跪对食,一个人伸手抓取盘中食物,这是当时抓食吃法的真实写照。<br/> 公子宋,可能是抓饭抓得有经验了,食指产生了灵异功能,将有好东西吃时,就会自己弹动。<br/> 最后一道好菜,大鳖,终于冒着热气,也装在鼎里抬上来了。食指大动的公子宋,哈哈直搓手,跟同僚们夸炫说:“怎么样,我说的没错吧,我手指一动,就要吃好东西啦。”<br/> 但是,郑灵公故意使坏(这个国君也真没领导样,太顽皮)。他故意让仆人给大伙分鳖羹的时候,一人分一勺,偏偏分到了公子宋面前,鳖羹就分完了!<br/> 郑灵公哈哈大笑:“你说你手指头灵,我看还是没我灵!哈哈!”(是啊,你灵,要么你怎么叫“郑灵公”呐!)<br/> 当众出丑的公子宋腾一下子就站起来,满脸通红。他跳到装鳖汤的大鼎旁边,拿手指在鳖汤里一抄,举起来嘬了一口(“染指”一词出处),然后气囔囔地跑出去了。边跑还边嚷道:“我这不是吃了吗?谁说我吃不到!!”<br/> 感谢公子宋,一天之内为我们创造了“食指大动”和“染指”两个有趣的成语。都是用他的食指创造的。<br/> 公子宋跑回家以后,怕郑灵王找他算帐。他染指鳖羹,不辞而别,都是无礼的举动,类似先轸当着国君的面往席子上吐唾沫,属于大逆不道,非常不给国君面子。公子宋越想越害怕,完了!郑灵公肯定会找我的麻烦的,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我先下手为强。他遂串联了国家执政官子家,把郑灵公给找机会刺杀了。唉,吃饭吃出人命来了。<br/> 前两天看网上消息,“中央社”报道,一个美国人研究了中国饮食,最后发现中国菜阴阳调和、水火既济,有蒸、炒、煮、炸等做法,最讲究五味调和。因此,这个老外认为,中餐对“本拉登”这种极端份子会有调和作用,对付恐怖份子最好的办法就是建议他们多吃中国菜。哈哈。可是我们自己人还在吃着最调和的大羹而弑君呢。<br/> <br/> 潇水曰:公子宋为了吃鳖打架而弑君案,也影射出了,春秋时代的君权有多么的不强化,卿大夫杀国君,好比宰鸡。这固然是分封制导致卿大夫有土地财产而势大欺君,也是由于孔子先生还没给我们创出忠君思想的毒药来麻痹臣僚。等有了儒家思想横行,大臣们都成了奴才,皇帝的权威才建立起来。别说皇帝为了吃鳖这么个小事捉弄大臣两下,就是再大的污辱他也不会闹的、不会反的,他只是匍匐在地,瑟瑟发抖罢了。然而在春秋时代,人们思想自由健康,质朴激烈,可杀而不可辱(为我们今天所敬仰),所以公子宋为了人格尊严而不惜铤而走险,亦可叹哉。春秋人个性张扬,珍惜个人尊严。“君叫臣死,臣不敢不死”这样可耻的儒家坏话,在清纯美好的春秋时代,还没有发明起来。<br/> <br/> 另外,分鳖羹这件事情,也一方面说明了春秋时期实行的是分餐制。就象吃西餐一样,一人一份,比较卫生。否则的话,不至于分到公子宋那里就没有鳖羹了。到了中国后代,才改成大伙围一个碟子吃饭的“伙食”,互相夹菜,闹哄哄挤在一起。这种围着圆桌合餐的难受制度,是宋朝以后才有的事,是为了束缚个性,用合聚的大家族来训练人的忍耐美德的。善于忍耐了,也就服从大家族,服从大家族的尊长,服从君父,最终服从皇帝,从而根本想不起来造反犯上了。 <!--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