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竞争管理法可以公平分配劳动报酬, 反争斗论可以让人类不再争争斗斗!
因为个人能力有限我提出了不太完善的“劳动竞争管理法”和“反争斗论”,完善的劳动竞争管理法可以公平分配劳动报酬,完善的反争斗论可以让人类不再争争斗斗。
现在在很多企业里都是由估工人员估工时,由于估计出来的工时都不是很准确,所以活就有肥有瘦,组长一般都把肥活给关系好的工人,这样关系不好的工人就会有情绪,我要解决的问题是怎样把活分配得公平合理。我对我们现有的企业管理方法加以改进,我改进以后的管理方法是工人之间公平竞争,工人可以挑活干,一个活谁要的工时少就给谁干,所以活就没有肥瘦之分了,工人之间也不会有意见了。我是这样想的,比如一个组长给两个工人派活,一个工人说我干肥活只要8个工时,另一个工人说我干肥活只要6个工时,那就把肥活派给要6个工时的工人干,而那个瘦活就派给要工时多的那个工人干,比如他要了10个工时(如果他要多了,那个干肥活的工人不会同意的),两人一共要了16个工时,最后两个工人应该这样分钱,比如这个活干完了一共是100元钱,先拿出30元(具体数值根据试验情况调整)给组长,组长为什么不干活还拿这么多钱那,因为,活干完了组长要验收,组长验收了的活如果出了问题,组长要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另外组长如果觉得和哪个工人关系好,可以从这30元里拿出一部分奖励他,其余70元按两个工人挣的工时多少分,干肥活的工人应该拿70元X(6/16)=26.25元,干瘦活的工人应该拿70元X(10/16)=43.75元,这样工人之间不就没有意见了吗。那么怎样合理计算一个工人在一个月里干了多少活该拿多少钱呢,比如两个工人和一个组长的月总工资是10000元,两个工人在一个月里分别完成60和100个工时的工作,那么先拿出3000元(具体数值根据试验情况调整)做组长的月工资,其余7000元按两个工人挣的工时多少分,干活少的工人应该拿7000元X(60/(60+100))=2625元,干活多的工人应该拿7000元X(100/160)=4375元。但是这样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3个人之间存在资格新老的问题,所以那10000元应该先拿出2000元(具体数值根据试验情况调整)做为资格工资按员工资格新老分给他们3个,其余8000元做为劳动工资先拿出30%(2400元)给组长,然后拿出5600元X(60/160)=2100元给干活少的工人,拿出5600元X(100/160)=3500元给干活多的工人,这样不就更加合理了吗。这里举例只是一个组长带两个工人,模型简单,便于理解,一个组长带十个工人也是同样的道理,这就是我说的“劳动竞争管理法”,但是这一理论还不十分完善。事实上即使公平分配报酬工人和组长之间也会有意见的,比如一个活干完了,工人说合格了,组长说不合格,就会闹矛盾,我想如果工人和组长都有权用自己同样多的钱锁对方(组长或别的工人)同样多的钱,就能解决员工之间闹矛盾的问题,因为闹矛盾都是因为不互相理解,再加上第三方(领导)“偏向”才造成的,我得“反争斗论”就是要两个人发生矛盾,尽量两个人私了,不通过第三方,因为矛盾是怎么产生的,矛盾双方心里最清楚,第三方往往不会明白事实真相,我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让矛盾双方坐在一起谈,如果在领导的办公室里有一个能同时上两把锁的保险柜,如果两个人闹矛盾了,就让他们双方往保险柜里锁钱(锁多少钱由最气愤的那个人说了算),这样刚刚发生矛盾的时候,在气愤之下两个人都会比着多锁钱,等到事后不那么气了,就都想把钱取出来了,所以就要走到一起谈判了,最后达到双方互相理解的目的,这就是所谓的“反争斗论”,水平有限,名字起的不好。如果往保险柜里锁钱不安全,将来还可以在银行里开设一个双人双密码单帐号得银行帐户,到银行讲理去,等到将来电子银行技术成熟了,就不用跑到银行去锁钱(讲理)了,用手机就可以解决两个人的矛盾,到时候企业内部成员之间的矛盾再也不用麻烦领导,社会上的矛盾再也不用麻烦法院了,“反争斗论”的中心思想就是双方发生矛盾必需矛盾双方私了,绝对不能通过第三方调解,只要能够达到矛盾双方争斗下去最终只能两败俱伤就算您完善了这一理论,仅仅锁钱还不十分科学,一定还有一个更好的办法,只是因为个人能力有限我想不出来,如果您能帮助我想出来,我将不胜感激。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24 12:19:28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