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无论同学们每次选择的A或B哪条线,现在你是否能尽量接近事件的真相了呢?
其实设计这个AB剧就是想让大家模拟进行一次在不完全信息下的推理。不过我相信寻找这个小故事的真相对于同学们一点不算难。大家最后也能发现,这个故事里有许多的线索和破绽都能帮助到大家,推理是并无唯一途径的。
不过娜娜老师想知道每个人从自己的AB选项产生的推理思路,大家要把自己得到的结论回帖告诉我哦~
解说精彩的同学会有“娜娜今日特别奖”~(神秘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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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先不说大家从各自的“AB剧”都得到了什么样的结果,我想有一件事应该是大致相同的:大体上,我们都会在有意无意中遵循着从单独的物品、现象或事件入手,到将它们合理地连缀成线索,再联系各当事人的特征、心理和人际间微妙的关系这样的步骤进行推理。其中,也就涵盖了大家平时很熟悉的推理三要素:证据、手法、动机。
比如说,在进行“AB剧”中,不知有多少同学特别注意到了手电筒?这可是娜娜为大家留下的重要提示之一哦~(试想如不带手电筒,犯人逃跑时怎么看清路和用钥匙锁门呢?即使一时大意丢在厅里,发觉看不清路一定会马上折回取的。所以,那个东西一定是某人故意留下陷害别人用的,而非罪犯自己忘拿。) 或者呢,会不会有谁首先想到丢失了珍贵标本的娜娜为何不报警而请朋友帮忙呢? 哈,这么一说,答案是不是已经很清楚了?当然,我相信大家一定都找到了各自最在意的一、两点线索作突破口,请回忆一下自己的推理思路,是否接近娜娜上述一段话总结的推理步骤呢?
当然啦,由物到人或者由表及里的思路只是典型推理方式的一种而已。从大侦探到普通人,几乎所有人在进行案件调查分析时都是带着自己特有风格的,或者呢,每次所采取的方式和着眼点总会因每个具体情况不同而变化。关于这个内容嘛,有趣的东西很多很多,娜娜会留在以后的课程中和大家讨论 :)
一宗案件之所以会发生,其根源总是人的动机(蓄意案件)、或人际间某种关系/矛盾的作用(偶发案件); 然而,我们的调查和分析都是“事后诸葛亮”,只能按相反的顺序,从较表象的实物、事态、人物表现等来推理其背后暗藏的那个动机或人际关系。这是作为侦探较之于罪犯的劣势,但,也正是我们全部智慧的用武之地啊!
你觉得呢?
不管怎样,现在大家对“调查分析学”就有个大略的认识了吧? 好,下面娜娜就对这次的课程做一个小结。
归根结底呢,我们这门“调查分析学”的实质,就是对案件所包涵的一切关联的搜寻和结合——物与事之间、物与人之间、事与人之间……而在我们这样得到的所有推理与结论的可能性之中——请大家坚信——定会有那么唯一一串最合理、最无懈可击的推理,再现着我们身为侦探、锲而不舍地追寻着的——那个真相。
[本课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8 20:47:56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