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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畑老师教法律)第二课:不当得利

来的时候就看到第一个问题的答案了,呼呼,回答第二个问题吧

肯定应当返还的,就和你在ATM上取100,结果吐出来10000,你得把多出来的退回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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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算是明白了,老师的题目就是看似正确的不对,看似不对的正确。嘿嘿,故此推论,第二个不当得利成立。也的确是不当得利哈。
再根据老师说的,牛是扔的,不算损失。这里可不同,机器损坏,这可就是损失了。额,
[em06]好像我又绕糊涂了,灰溜溜的墙角罚站等老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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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看来同学们对不当得利的概念基本上掌握了,第二个案例中,小江的确构成了不当得利,所以他是不能得到这笔奖金的。

有什么问题,课后大家继续提问。但是老师发现逃课的同学越来越多了,倘若这种势头不加以遏制的话,那么老师也要逃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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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为了让老师不逃课,我来签个到
Attitude is every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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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疑问啊

如果说第二个案例中,小江是正常答题而累计的奖金,声讯台仍然以机器故障为由拒绝支付奖金,因为机器故障也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小江参加活动时正好是所有答案都显示正确。这样的话,小江的起诉是否就该成立。

而如果是成立的话,那原本案例中的起诉就也一样应该是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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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偶素明白啦.
突然有一个念头,要是王老板的病牛扔在野地,动物感动张不是把小牛牛治好,而是拉到市场上卖了个高价,这个王老板能问张某要回他的牛钱吗?

以上,我是8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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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翘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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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forest在2006-8-22 11:06:25的发言:

还有疑问啊

如果说第二个案例中,小江是正常答题而累计的奖金,声讯台仍然以机器故障为由拒绝支付奖金,因为机器故障也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小江参加活动时正好是所有答案都显示正确。这样的话,小江的起诉是否就该成立。

而如果是成立的话,那原本案例中的起诉就也一样应该是成立的

啊呀,小坏蛋,你给老师出悖论啊!看老师不打你PP。

法律不是哲学,虽然法律需要哲学指导;法律也不尽然是逻辑玩耍,虽然法律中逻辑推理至关重要。法律之所以令社会关注,之所以能够起到社会的调谐器的作用,就在于它是从各种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中提炼出来的,提炼而形成规则,从而指导社会类似行为的方向。所以,法律的作用通说认为具有预测、指导、评价、判别等等。所以,我们脱离社会实践来谈法律,老师是不太赞同的,就像老师一直反对柯南的真空案件一样。

不过,既然你提出来了,我们还是可以探讨一下。关于你上面所说的情况,老师觉得在实际中这种情况不太可能。案例中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小江发现重复按一个钮可以累积奖金,这个时候他的动机就已经不是那么单纯了,法律最反感的就是不公平和不公正。小江得到这些奖金不是通过他的智力和知识水平,而是通过投机取巧,这是法律所反对的。况且,没有一个举办这类比赛的组织者会傻到把每一道题目的答案都设置成一样。

当然,法庭最终的评判是根据谁的证据最有说服力,只要声讯台能够举证当时机器的确出了故障,而且只要举出其中一道题目小江的答案明明是错的,却被机器误判为正确。小江败诉就在所难免了。

这个案例并不是老师胡编的,确确实实在北京真实的发生过,法院最后判定小江是不当得利。老师觉得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我是古畑任三郎。aShDFSiod我是古畑任三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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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8482在2006-8-22 16:13:09的发言:

不当得利,偶素明白啦.
突然有一个念头,要是王老板的病牛扔在野地,动物感动张不是把小牛牛治好,而是拉到市场上卖了个高价,这个王老板能问张某要回他的牛钱吗?

要是这样的话,那个感动张光养牛实在太可惜了,他应该去办“搜牛”网。

前面已经说过了,王老板既然扔掉了牛,就抛弃了所有权。病牛就成了无主物,张CEO捡到了,根据占有时效,当然就是他的了。至于他怎么折腾,老师也管不着啊!

所以,大家以后在马路上看到捡垃圾的千万不要小瞧,说不定就是将来一“光玉”呢!

我是古畑任三郎。aShDFSiod我是古畑任三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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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捡到人家丢的,就可以拉回家自行处理了.这下捡垃圾的老头子就有法律依据了:)

那再问问老师,要是那个感动张不止黑了心把病牛卖了钱,人家吃了牛肉还吃出了疯牛病,这事,感动张肯定是没跑啦,那王老板乱扔牛是不是也有责任呢?

以上,我是8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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