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已不赞赏吃肉了,吃肉易肥,易得病,易有形形色色的麻烦,不吃也罢!古人云:“肉食者鄙,未能远谋”。其时,吃肉还是上层人士的享受,老百姓常常是“三月不知肉味”,现在形势大异,此语恐怕要改为“肉食者鄙,未能谋职”了。吃了肉,人要肥,人一肥,谋职便困难,有多少肥哥肥姐为自己的皮囊所误,苦哉,苦哉!
虽然如此,我觉得有一种肉还是不得不吃,那便是发端于四川传播于全国的回锅肉。回锅肉之于四川着实有着特别的意味,一位居于上海的四川汉子,非常不惯于江南人与饮食的甜腻,曰:尝到回锅肉便爽,便快活,便能感觉到麻辣的四川。在他眼里,回锅肉简直就可以与家乡划上等号了,伟哉,回锅肉!
据云,回锅肉源于民间祭祀。敬神鬼、祭祖宗的供桌上自然是少不了熟猪肉,“有肉乃敬”嘛。无奈的是,神鬼与祖宗们都道风仙骨,不屑于吃肉(或者,他们以一种古怪的方式食纳了,竟还遗留着猪肉的物质形式)。眼看着这肉是要被浪费了,这可不好,人不应该实际点吗?于是乎,实际的人将实实在在的猪肉从供桌上移下,再回油锅,“噼噼啪啪”地猛炒一通,这样便能大嚼一顿了。至于神鬼与祖宗的威严就顾不得了。再说,他们在天的重要职责之一,不就是为了保佑天下活人肚子充实滋润么。
再回到住在上海的四川汉子身上。每来寒舍,总是要下厨露一手,每回所露一律是回锅肉,然而,每次的回锅肉又总是不一样,什么红椒回锅肉、芹菜回锅肉、干豇豆回锅肉、锅盔回锅肉、粉皮回锅肉、年糕回锅肉,等等,等等,千变万化,层出不穷,逗得我是心花怒放,口水滔滔。不过,经过长期的跟踪研究,我发现,还是有不变的地方,主要是“二不变”:其一,主材料永远是猪肉,其二,猪肉一定要先入水煮过才行,这个水还不能是清水,其中要有生姜、大蒜、葱结、花椒调味,如此香汤才可熬去猪肉的腥味、油腻。
是的,我承认,所谓“二不变”是多余的话,若无此两者,还能是回锅肉么。只是说起这“二不变”,我的思路走得岔了,想起了别样的事情。
某先生,人帅,房佳,车靓,银子多,择偶的路途应该是无有障碍。不料,此人挑挑拣拣了十多年,竟无一人中意,末了,找了离异的美妇人,才算是欢天喜地心安于室了,他说:我喜欢吃回锅肉。
哦,他是把离异的女人比作回锅肉了(此种论调很容易招致女权主义的愤怒,不过,且原谅他一回吧)。他道:女人经过“第一道汤水”的熬制后,没了青涩的“腥味”,会更柔和更成熟更有韵味。想想,他的话倒也不是彻底的胡搅蛮缠。
(邓慧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