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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幻灭(一)滑雪初体验

[原创]幻灭(一)滑雪初体验

    周六,天气很好。决定去南山,滑雪。
   穿着毛绒玩具一样面料的短上装,紧腿喇叭牛津裤就满不在乎地出发了。我想凭着性格里的英雄主义,滑雪算什么呢?
   山不就是那座没棱角,没性格的山么;坡不就那道没角度,没沟坎的坡么。小时候在家附近那段35度角的陡坡上,没少出现过我飞跑、滑翔的飒爽英姿,穿的还是表哥禁不住我软磨硬泡,手工制作的简易冰鞋。
   滑雪场的天气比想象中得好上百倍,天空湛蓝,阳光明媚,男女老少,熙熙攘攘。穿上笨重的大塑料鞋子,扛上雪橇,自以为老练地踏进了场子,可是好奇的目光还是被四处寻找生意的大妈教练一眼洞穿:“姑娘,要教练吗?”我豪迈地回绝了,很担心她那个年龄,在教我的途中有个什么闪失。
   看到身边标着7度字样的初级雪道,我一阵不屑,可还是决定听从过来人的忠告,在这里热热身吧。
   …………
   所有的不幸,从这个其貌不扬的,铺满粗硬人造雪颗粒的道上开始了。老在摔跤,一摔就是后坐,结果就是在雪橇的羁绊下,怎么努力都站不起来;脱鞋、再穿、再起……三跤后,终于身不由己得下去了,半途上是左冲右突、重心乱移,眯住眼睛,听了会风声,居然稳稳地停在了终点,很是得意了一番。
   初战告捷,便不知天高地厚地决定再来几次帅帅的俯冲。已经记不清是第几次了,心还在欢乐地唱歌,右脚上的雪橇却在暗暗地松动,它很丧眼地在滑行速度最快的时分抛弃了我,惯性拽着我前扑、左侧摔、脸着地。皮肤在和雪粒刮擦,冰凉、刺痛——以脸当撬的滑行滋味并不好受,虽然只持续了1秒钟。
   我把失误归咎于省略早餐惹的祸,缺乏能量怎能气定神闲?于是晒了会紫外线极强的山太阳,用了顿色味不佳的碎抓饭,喝了杯泡过数遍的砖茶水,雄赳赳、气昂昂,二进滑雪场。
   骑“马”上山的瞬间,我改变了主意,去中级雪道!距离返城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征服中级,就是凯旋。
   出师不利,拐了第一个弯也拐了右脚踝,想揉巴两下,但鞋子太硬,隔靴搔痒都够不上。一帅哥刹住滑板,欲路见不平,我挥挥手说没问题,只是想休息一会而已。他疑惑地看我两眼,在确认自己咸吃萝卜淡操心之后,就像一只大鸟样翩跹地掠走了。这小子的背影真帅,那一刻我才发现我的好面子比好美色更甚一筹。
   吸口冷气,继续征程,会拐弯了,弧度还比较圆润,最初的自信在一点点回归。眼看就要圆满,一个比我更笨的家伙突然一个急转撞到了眼前,我只好又摔跤,这一次明显感觉到右脚踝的再次哀号。
   后果很严重,我抱着雪橇走下了坡。沿途看见很多大男人们一脸养尊处优的笑,心安理得地让大妈教练们用滑杆拉着他们慢慢滑。他们真有先见之明呵,清楚地知道什么时候该逞强,什么时候该示弱。可我还是一一拒绝了沿途围追堵截的大妈教练们的好意,说,我已经自学了。
   真受不了她们看着我左半边脸时疼惜的眼神,不就蹭破点小皮吗?刚摔完,我就问过别人,是不是烂了,人家说脸白着呢,就两个小口口。我信人家说的是实话,可最讨厌以悲悯为借口来拉生意了。(To be continued) 

      预告 ——还有一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26 15:04:5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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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 浪费了一回泡帅哥的机会不是 呵呵 [em01]

期待下回  记得啊 遇到帅哥别老是就看人家背影

[em01]
每天学习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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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巴佬小心著呢,不知腳有沒有傷了,對於呈強滑雪是很危險的!!!!!

剛剛過完的週末,我也到太浩湖去,今年天熱,除了山上,竟無一地方有雪!想去年同一日子下大雪的情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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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灭(二)破相一周
   山里的天气,小孩的脸,说变就变。找到来时的车,山风已经刮了起来,铅色的云也在瞬间滚满了天际。
   一个小时后,我站在平地上,脚已经不能走路,脸上的疼还是跟发面一样,嗖嗖地从上千个毛孔往外冒。遛了两趟腿,慢慢有了点感觉,蹦达着赶上了我要的大巴。一路上我好像忽略了很多在我脸上游荡的目光,只希望能有一两个绅士给我让个座儿——可凭什么呀,好腿好脚的,虽然偶尔的颠簸、刹车、加速都闹得我龇牙咧嘴。因此,对于崴坏的脚,我忧心忡忡,虽然在此之前的两天,我还站着说话不腰疼地安慰过一个被车压裂小腿骨男人。
   记得我是直直走进楼下那家诊所的,里面的胖医生推荐我挂液,这个建议我不喜欢。跟一堆老弱病残挤在一起,张着茫然的眼睛,等待时间的感觉肯定不爽。胖子医生极大地尊重了我的个人意愿,从柜台里找出一个大纸盒,卖给了我一瓶红花油。
   厨房里的镜子早已蒙尘,可我还是被趴在对面的自己吓了一跳:明媚的左脸血乎乎的,忧郁的右脸更加愁苦。我,破相了。
   正顾影自怜着,珍的电话来了,说要偿还我一场电影。我说,见不了人了,欠着,于是她决定过来探望;刚刚感到人间的一丝温情,林又致电责问为什么还不去赴她的宴,听到事出有因,她开怀大笑。难道这就是快乐建立在痛苦之上的演绎吗?当然两者的主体好像永远不得同一。什么世道!亏得我当年何其真诚地称她为我的财富,现在肠子都要悔青了。
   接下来的一天,我勉为其难地出了门。必须和做冰鞋的我表哥接个头,有东西让他捎回家。我刚冒出地下通道,他就远远地看着我笑了。“很冷吗?现在不是三九天啊。”我揪住帽子的左侧又拼命地往右拽了拽:“脸烂了。”可不能让他看清我的惨相,告诉我妈绝对又是一顿担心。
   深居简出,两三天内没有引起什么注意。可人就怕耐不住寂寞,就怕得意忘形,像困兽一样圈在屋子里的滋味真不好受,所以我怀着大无畏的精神出去呼吸新鲜空气。路人行色匆匆,没有人留意我的过往,心中窃喜,就顺手掀了帽子……唉,结果可想而知,出去一个小时后,我还是乖乖地逃了回去。
   躺着,坐起来,跳下床遛两圈,趴在窗口望几眼。里面的生活多枯燥,外面的世界多精彩。唉,除了那一堆看的都快让人呕吐的杂志,其它的内容都很空洞。用冒险来转移压力真不是个可取的办法。
   我用了七天的时间,结束了度日如年的时代。那些深深浅浅的疤,被我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揭掉、扔掉了。留下一片粉色的新肉,虽然色泽暂时不够统一,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破天荒地,我迫不及待、及其主动地投入了曾被我誉为“男驴一般”的工作中。即使悬在眼前的胡萝卜永远都够不到又有什么呢?在现实面前,理想永远都是错的,包括站着说话不腰疼,包括追求类似飞鸟和鱼的自由。(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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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巴佬怎麼這樣好動?坐幾天都耐不住熱鬧。身上有傷,外邊空氣差,小心感染了!

疤慢慢的扔了是好事,大概沒破相吧?要不然就實在可惜的

最後,不得不佩服巴佬的冒險精神,對於我這種小女人,一個人上山滑雪不找教練是極其英勇的事,即使臉擦傷下又有什麼所謂?傷是會好的,經歷卻不是我等之輩可以體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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