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捣乱我怕谁!《----我看到你签名了,卡娃伊的ISIS! 不用急阿,再过不久你就可以在编辑个人资料那里看到上传头像的功能了。
实习法官编号IQSTAR - 13遇上野蛮美眉了~ 阿哈哈。不过,那么“捍卫“ 规则的人,还是让我很怀疑的。你不断附和香香说规则对凶手有利似乎带有误导性喔!修改规则后,对当凶手的挑战性比较高,对其它玩家来说能坚持到最后也是一种成就感。但是说支持13的原规则就是偏袒杀手,似乎就太偏激了点吧。把自己推向保护受害者一方,这招高啊!
哎呀~打雷阿,我就暂且blah那么多了,反正都是废话,你们要怀疑我就尽情怀疑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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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除去死者kimkim,还有鱼儿、阿古、不拉灯还没来发言,我会等他们都发言了再来投票。